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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五一端午”期间廉洁过节的提醒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30 浏览量:

各党总支、院属各单位:

   2020年“五一端午”两节将至,为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纪委监委“十个严禁”作风纪律规定,严防节假日期间“四风”问题回潮复燃,持续释放作风建设一刻不停歇的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结合学院实际,对全院教职员工特别是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监察对象进行廉洁过节提醒。

一、层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院领导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负责,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单位(部门)督促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认真贯彻学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吸取有关案例教训,守住纪律底线。

二、严明纪律要求,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全院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纪委“十个严禁”,重点做到“严禁违规收受或用公款购买赠送烟酒、土特产以及电子提货券(礼品卡)、商业预付卡等节礼;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公务活动之机变相公款旅游;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等安排;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相关业务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探亲访友、旅游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三、加强监督检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

   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提醒教育在前,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的要求,广泛开展监督检查,接受信访举报。对五一端午期间新发生的违反个严禁”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从严从重查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作为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向上级纪委监委报告情况。对顶风违纪问题,按照“一案双查”要求,既追究本人的直接责任,又追究失职失责干部的领导责任。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协助书记做好监督提醒工作,督促党组织书记认真做好五一端午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做好有关学习传达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发现问题立即向学院纪委报告,协助学院纪委完成有关工作。

 

 纪委办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