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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纪委组织全体纪检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发布日期:2020-06-25 浏览量:

    6月23日上午,我院纪委组织全体纪检干部开展业务学习活动,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进行学习讨论。执纪监督室主任王彦璧就该法的重点内容进行了深入解读。

    王彦璧同志首先就该法的背景情况及重要意义做了简要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步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是一部规范监察机关政务处分活动、完善国家监察制度的重要法律;是继监察法之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又一项重要制度成果。同时,该法的颁布实现了不同公职人员处分标准的统一,进一步强化了对全体公职人员的管理监督。随后,王彦璧同志对该法的主要内容予以解读,指出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需要把握以下六个重点:一是为监察机关精准履职提供了依据,有效解决了此前“政纪不适用、党纪管不了”的困境和难题;二是政务处分对象包括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三是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诬告陷害等都会受到政务处分;四是设立了6种政务处分档次,明确了从重、从轻或减轻、免于处分等规则;五是除监察机关外,公职人员的任免机关、单位也可适用政务处分法;六是规范了处分程序,依法保障公职人员合法权益。

    纪委书记张晓红指出,通过此次学习,大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主要内容有了大致了解,作为事业单位的监督力量,我们要吃透本法精神,在今后的工作中最为关键的是要思考在实践中应如何精准使用该法,如何落实相关法条内容,如何严格按照法律要求来指导我们的监督执纪问责。全体纪检干部要做到用中学,学中用,融会贯通领会法律精神,并将法律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