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学院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加快“三转” 步伐,聚焦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两个责任”落实。
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三、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检查党员遵守党章和党纪情况。
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
五、对党员领导干部实行有效监督,重点是学院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六、检查、处理学院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党的各项纪律的案件,按照干部管理和处分批准权限,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及时向院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腐败案件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
七、受理、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信访问题分别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作出处理和答复。
八、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九、完成上级纪委及院党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