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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09-01 浏览量: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院属各单位:
按上级要求,现将《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 >的通知》(教监〔2014〕4 号)转发给你们,请及时传达到全体教职工并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监督电话:3566059,3566090
邮箱:jiwei909@163.com
中共太原工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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