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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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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四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7-03 浏览量:

院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廉政文化建设和廉政教育工作,按照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参与本次活动。

各单位于710日前将作品和报名表报送至院纪委办公室(行政楼413室)。

联系人:刘澜  联系电话:0351-3568101

活动网址:http://www.univs.cn/

 

相关文件附后。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

教思政厅函〔2015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整体部署,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推进高校廉政文化建设和廉洁教育工作,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四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遵法·崇廉·明德——第四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驻教育部纪检组、监察局

承办单位:东北大学、兰州大学、湖南大学、天津大学和中国大学生在线、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廉政建设与治理研究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廉政专委会)

三、参赛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职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

四、活动步骤

(一)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

作品分表演艺术类、书画摄影类、艺术设计类、网络新媒体类4个大类。

1. 初评。初评由各高校参照活动规则自行组织。作者通过中国大学生在线上传作品报名并生成作品编号,填写报名表(附件1)后交所在高校。各高校(含教育部直属高校)于710日前向所在省(区、市)教育部门报送复评作品及报名表。各高校每个大类限报2项。

2. 复评。复评由各省(区、市)教育部门参照活动规则组织实施。各地于820日前,按照作品报送要求(附件2)分省分类集中报送至相关承办单位,报送时需标注“第四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字样,并同时报送报名表。各地每个大类限报作品10项。

3. 终评。终评由相关承办单位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评审。9月中下旬将进行网络投票,投票结果作为最终结果参考因素。按类别分别评选一、二、三等奖各若干项,并结合各地各高校组织参与情况及成绩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4. 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优秀作品网络巡展。通过中国大学生在线,对本届高校廉政文化优秀作品进行展示宣传。

(二)全国大学生廉洁知识问答活动

1. 活动宣传与廉洁知识教育。6月—8月。在中国大学生在线设立专题页面,宣传普及廉洁知识。

2. 在线知识问答。9月—10月。参与者通过专题页面在线报名并参与知识问答活动,综合考虑答题正确率和完成时间等,评选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

五、活动平台

中国大学生在线:www.univs.cn

六、活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教育部思政司:丁恒星,01066096689;许敏敏,01066097682

中国大学生在线:李蓓蕾,01058556801

七、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积极推动活动展开,确保取得实效。

2.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高校要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师生积极参与,充分利用校园报刊、广播、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载体,推动活动形成声势。

3. 严格规范,公平公正。各地各高校在活动组织过程中,要按照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活动,坚决杜绝各类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严厉查处。

 

 

附件:1. 第四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报名表

2. 第四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作品报送要求

 

 

                                教育部办公厅

                               2015年5月12

附件1

第四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报名表

作品名称

 

作品编号

(请填写在中国大学生在线

活动页面报名时所生成编号)

作品类别

表演艺术类  □书画摄影类  □艺术设计类  □网络新媒体类

所在学校

 

联系人及

联系方式

 

主要参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所在单位

专业/年级

1

 

 

 

 

 

2

 

 

 

 

 

3

 

 

 

 

 

4

 

 

 

 

 

5

 

 

 

 

 

作品内容简介(限200字以内)

 

 

 

 

 

 

 

 

 

 

 

 

 

 

 

 

 

 

 

                                           

注:集体项目请在作品名称项注明参与人数。联系人可由非主要参与者担任。主要参与者信息项请按排序填写主要创作者、表演者等,不得超过5人。各类别作品原则上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作品报名表需加盖学校公章。

 

附件2

 

第四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

作品报送要求

 

一、表演艺术类作品的要求

1. 歌舞类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合唱指挥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演唱两首歌,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得伴舞);

独唱:可有钢琴伴奏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得伴舞);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独舞、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2. 语言类节目:人数不超过30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3. 戏曲类节目:人数不超过30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作品报送要求:表演艺术类作品的演出者、作者或指导教师必须是同一高校的师生。节目统一采用DVD光盘形式报送,一式两份。光盘需制作成DVD格式,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歌舞类、语言类和戏曲类需分盘制作,不要将不同类别的节目录制在同一张光盘上。报送的光盘上需粘贴标签注明所在省(区、市)、地(市)及学校名称,所在组别,节目名称和形式,指导教师姓名。光盘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指导教师或演员姓名等信息。

作品报送至东北大学。联系人:韩磊,18624057880024-83687391,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巷11号东北大学346信箱,邮政编码:110819

二、书画摄影类作品的要求

1. 绘画作品: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等,尺寸均不超过对开(约53cm×76cm)。漫画作品为16K大小。

2. 书法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3. 摄影作品: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摄影作品需同时报送电子文件,并附送作品拍摄过程的相关技术介绍。

作品报送要求:书画摄影类不用装裱。绘画、书法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所在院校、组别、联系电话、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长×宽×高)、创作时间;可写在作品背面,也可附另纸注明。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各类书画摄影类作品均需将作品邮寄到指定地点,并同时以光盘形式报送电子版或作品照片。

作品报送至兰州大学。联系人:王延鸿,13239673245 09318915013,邮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学生处,邮政编码:730000

三、艺术设计类作品的要求

艺术设计类作品主要包括宣传招贴、篆刻、民间艺术、数码艺术、陶艺、纸艺等作品。活动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且从未在其他的竞赛、展览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参加者除提交实物外还需提交JPEG格式、不小于A1尺寸的电子展示文件至少一个,电子文件应包含作品照片、创意说明以及制作过程的简介。陶艺、纸艺等立体作品的电子文件应包含至少三幅不同角度的作品照片。

作品报送要求:艺术设计类要求寄送作品原件,如果原件确实不方便邮寄,在征得比赛组织方同意的前提下请将能反映作品情况的高精度写实照片制作成光盘报送。

作品报送至湖南大学。联系人:肖洋,13574842813073188822405,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邮政编码:410082

 

四、网络新媒体类作品的要求

包括微电影、动漫、FLASH等。作品须为原创,内容应积极健康,紧扣主题,以小见大,微言大义,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微电影作品时间不超过12分钟,格式要求为AVIMP4FLVFLASH动画作品一般要求24/秒,时间不超过12分钟,需上交SWF文件及相应的FLA源文件;漫画类作品可为单个或系列作品,系列漫画最多不超过10张,需上交DPI 72A4大小的JPG格式预览图及源文件(PSDUI等格式)。

作品报送要求:网络新媒体类作品需将含有作品及电子版报名表的光盘报送。

作品报送至天津大学。联系人:黄典,1582288393402227406409,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学工部9312室,邮政编码:300072

以上各类别作品原则上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组委会对优秀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