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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第三次党代会期间严肃换届纪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26 浏览量: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院属各单位:

根据院党委关于召开院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强化责任意识、严肃换届纪律的要求,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保证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山西省纪委《关于加强换届监督工作的通知》(晋纪发〔2021〕1号),现就我院严肃换届纪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政治责任

学院党委要加强领导和统筹,履行主体责任,把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与换届工作一同谋划、一同部署、一同落实,防范风险隐患。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要履行监督责任,紧盯各级党组织、各部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聚焦问题、全程跟进、严肃执纪。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各单位负责同志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通过谈心谈话、集体学习、警示教育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换届纪律要求,教育引导大家自觉遵守换届纪律,自觉接受和服从组织安排,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换届始终,确保换届工作在本单位平稳有序进行。

二、严明换届纪律,严格落实规定

认真贯彻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员会个严禁、个一律”的纪律要求教育引导所属党员自觉遵守换届组织人事纪律,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筑牢纪律防线。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不准拉票助选,组织、怂恿、诱使他人投票表决;不准以强迫、威胁、欺骗、拉拢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要严肃郑重、积极审慎地行使自己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大会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程序、工作纪律、保密纪律。要结合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关于加强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严格落实学院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规定,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突击使用资金、迎来送往、请客聚餐、铺张浪费、滥发奖金或实物,不得带走原单位部门任何资产,不得侵占、挪用、私分公物。

    三、强化监督检查,弘扬清风正气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和党委组织部要加强风险分析研判,紧盯关键环节和薄弱部位强化监督检查,做到有的放矢、精准监督。各纪委委员、各级党组织纪检委员要切实发挥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把换届工作全过程置于有效监督之下。全体党员对于违反换届纪律的线索要及时向学院纪检、组织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提倡实名进行反映。对监督中发现和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和举报,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对受到不实举报的不影响提名使用,造成不良影响的及时予以澄清,对恶意举报和诬告陷害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要始终保持对换届中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狠刹歪风邪气,弘扬清风正气,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和政治生态。

 

    监督电话:0351-3566059

    电子邮箱:tygyxyjwb@163.com

 

附件:中共中央纪委机关 中央组织部 国家监察委员会提出“十个严禁、十个一律”的具体内容

 

2021年9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