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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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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肃干部选任工作纪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09 浏览量:

院属各单位:

近期,学校将组织开展部分岗位干部调整和选拔任用工作。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干部选任工作纪律,树立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风气,确保干部选任工作有序规范进行,现就严肃干部选任工作纪律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肃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干部工作纪律

各党总支、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干部选任工作宣传教育,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共太原工业学院委员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太工党发〔2021〕51号)等有关规定纪律要求,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坚守党性原则,充分认识干部选任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切实增强严肃干部选任工作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营造良好校园政治生态。

二、严明纪律,维护干部选任工作的严肃性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干部选任政策法规,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格遵照执行《中共太原工业学院委员会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太工党发〔2020〕11号)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干部“十不准”,做到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正确评价推荐干部。参与干部选任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执行工程程序,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严禁跑风漏气。

三、严厉查处,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将对各党总支、全体党员干部在此次干部调整和选任工作中遵守纪律情况予以监督,凡是有违反相关纪律、诬告和恶意扰乱干部选拔秩序的行为,不论是组织还是党员干部个人,一律进行严肃处理,确保选人用人风清气正。

 

附件:选拔任用干部“十不准”

 

 

 

中共太原工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省监委驻太原工业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