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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05-13 浏览量: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各党总支换届工作完成后,推选产生的纪检委员需填写《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登记表》和《党支部纪检委员登记表》,由各总支书记审核签字盖章后,于2016年5月20日前将纸质版送至行政楼413纪委办公室,电子版发至纪委办邮箱tygyxyjwb@163.com。联系电话:3568101 3566090
上一条:关于各类重点监督事项实行报备制度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处级以上干部签署两节廉洁自律承诺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