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根据学校《关于在全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切实发挥典型案例的惩治震慑、教育警醒功效,着力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现选取近年来部分警示教育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学校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员工以案为鉴、检视自身,筑牢防线、守住底线,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
违规吃喝是“四风”顽疾,是典型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被群众称为“舌尖上的腐败”,必须系统施治、重拳整治。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都对常态长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出部署,并对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提出明确要求。本期校纪检监察机构聚焦违规吃喝问题收集整理了部分警示教育典型案例,供校内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参考学习。
【典型案例】
1.湖南省常德市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农业农村局超标准接待、“吃公函”等问题。2019年至2020年,常德市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农业农村局多次安排超标准接待,并利用空白接待函、虚增接待人数等方式套取公款支付超标准接待费用。时任局长韩先仿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其还存在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收受礼品等问题。2024年1月,韩先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其他责任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2.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应急管理局副局级干部张延斌等人值班期间违规聚餐饮酒问题。2023年9月30日,张延斌夜间带班期间,授意值班负责人工贸处二级调研员那永生、值班员法规处副处长孙新购买菜肴和酒水,在办公室违规聚餐饮酒。2024年1月,张延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那永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孙新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3.朔州市平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管委会原主任王军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13年至2020年,王军借逢年过节之机,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22万余元,以及高档香烟等礼品。2020年至2021年,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组织的宴请。王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2月,王军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董从华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等问题。2012年至2022年,董从华在任玉溪工业财贸(技工)学校党委书记、副书记,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党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先后多次接受多名私营企业主宴请;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带领家人及朋友到省内外旅游,相关费用均由私营企业主支付;先后收受多名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白酒、香烟、黄金首饰等礼品和礼金。据2023年11月玉溪市纪委监委消息:经玉溪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玉溪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董从华开除党籍处分;由玉溪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5.河南省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尹俊营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22年至2023年,尹俊营先后3次在许昌某公司内部餐厅接受宴请。2014年至2021年,尹俊营在任长葛市市长、市委书记,许昌市政协副主席等职务期间,先后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14万元。尹俊营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7月,尹俊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6.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委员、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原主任、代表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赵东风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17年至2021年7月,赵东风在担任省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等职务期间,先后11次在企业内部餐厅等地点接受省供销社某下属企业董事长严某某,其合作公司负责人余某、周某等3人安排的宴请,并在职务晋升、企业合作方面为上述人员提供帮助。据2023年5月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赵东风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7.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廖勇同意套取经费、用以支付餐饮费用。2021年7月,廖勇同意该局工作人员利用未实际发生接待的外地单位公函报销公务接待费,用以支付按规定不能报销的餐饮费用,并在“吃公函”问题排查清理中未主动说清问题。2023年5月,廖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太原市委统战部副部长、二级调研员白建红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23年2月,白建红带队赴清徐县调研期间,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在单位内部餐厅安排的宴请活动,且同行其他调研人员工作日中午饮酒,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4月,白建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四川轻化工大学武装保卫部(处)部(处)长封雪松违规接受有业务关联的合作商、下属单位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在担任四川轻化工大学后勤管理处处长、后勤服务总公司总经理等职务期间,封雪松于2019年先后2次参加该校某校区特色餐厅合作商安排的宴请和娱乐,相关费用由合作商支付。2020年春节前,封雪松接受该校某校区后勤服务总公司饮食中心邀请,参加该中心以团年名义违规组织的聚餐、饮酒,费用由该中心以虚报低耗品品名和数量方式套取公款支付;2020年下半年,封雪松在该校某校区检查工作结束后,参加该校区后勤服务总公司饮食中心负责人安排的聚餐、饮酒和娱乐,相关费用由该负责人私人支付。2023年3月,封雪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晋城市阳城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白继军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22年7月至8月,白继军带队赴广西大学参加培训期间,多次违规接受多名县政协委员在南宁市多个酒店安排的宴请活动。2023年3月,白继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1.阳泉市平定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路海平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8年至2020年,路海平在担任阳泉市平定县冠山镇镇长、书记期间,多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在公司内部餐厅及饭店安排的宴请活动。2023年2月,路海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2.运城市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志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住宿和宴请问题。2020年12月,王志强赴太原市参加座谈会议期间,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某公司在太原市某酒店安排的商务客房、宴请活动。2022年12月,王志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3.晋中市应急管理局四级调研员范文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21年6月,范文生带队在左权县某冶金矿山有限公司开展全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专家会诊”工作期间,多次违规接受该公司在单位内部食堂、左权县某酒店安排的宴请活动。2022年8月,范文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4.广西科技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校长李思敏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及打高尔夫球活动安排,违规收受礼品,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至2022年,李思敏先后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在公司食堂的“一桌餐”及在高档酒店组织的宴请;与家人接受私营企业主提供赴厦门、云南等地的旅游安排;收受私营企业主送给的高尔夫球杆,先后多次接受打高尔夫球活动安排;先后多次因私使用广西科技大学公务车辆。李思敏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7月,李思敏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15.湖北省恩施州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秀武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为其“站台背书”问题。2020年至2021年,黄秀武接受恩施某劳务公司实际控制人袁某某等人请托,多次邀请州交通运输局、公路局以及相关国有企业负责人参加请托人安排的宴请,介绍相互认识,为请托人承揽辖区工程提供便利。黄秀武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16.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党委书记陈建军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礼品问题。2016年7月,陈建军先后两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孙某、陈某安排的宴请,并收受华为手机一部。2018年9月,陈建军将手机退还;2021年6月,陈建军退还餐费1000元。2021年10月,陈建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7.许昌学院原党委书记陈建国违规使用公款购买高档酒水、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2014年至2015年,陈建国任许昌学院院长、党委书记期间,安排院办公室主任购买茅台酒11箱用于公务接待,费用合计5.61万元,以办公用品、低档酒水发票等形式予以报销。2013年3月至2016年3月,许昌学院租赁两台2.0T帕萨特轿车(新车价格24.8万元),供陈建国等人使用,费用合计45.435万元。2020年2月,陈建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18.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朱伟新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3年至2018年,朱伟新先后7次组织该院领导和教职工进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公款吃喝,产生费用共计1.4万余元,均在单位接待费中报销。朱伟新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8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9.南京大学建筑规划研究院2014年至2016年共有45次公务接待提供香烟或高档酒水。2017年3月中央巡视南京大学党委期间,建筑规划研究院设备所所长赵越等7人在校内餐厅用餐消费1412元,用公款报销。该院2017年4月对以上问题提供的情况说明与事实不符。赵越受到政纪处分;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冯金龙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受到政纪处分;责令退缴违规报销费用。
20.天津大学机械学院党委委员、纪检委员、教师李林安2017年1月从横向科研经费中为课题组9名硕士研究生每人多发补助500元,要求学生交回多发的500元用于课题组40余人聚餐。2017年3月,李林安在学校纪委与其谈话了解上述情况时,未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李林安受到党纪处分;责令退缴违规套取费用。
【纪律对照】
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述违规吃喝典型案例涉及的内容,主要违反了廉洁纪律:
1.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旅游、高尔夫活动安排
第一百零一条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2.虚列办公用品等开支套取公款支付吃喝费用
第一百一十三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3.套取科研经费用于吃喝
第一百一十三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利用空白接待函、虚增接待人数等方式套取公款支付超标准接待费用
第一百一十六条违反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案例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教育部、各地方纪委监委和有关高校等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