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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省纪委、省高校纪工委做好五一端午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28 浏览量: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院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和省高校纪工委关于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常态化的相关要求,按照《关于做好五一端午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相关工作的通知》(晋纪风[2016]224号)文件精神,现将“两节”期间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开展监督检查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自查自纠,扎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院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主动扛起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体责任,在五一端午期间开展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相关工作的自查。要以政治纪律为纲,把纪律挺在最前沿,加大党规党纪、师德师风等相关纪律的宣传力度,紧盯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公款吃喝、旅游,大办婚丧喜庆等重点,深挖细查问题线索,特别是隐形变异问题。发现苗头马上去管,触犯纪律及时上报、处置,增强履责主动性。

2、要对照元旦春节期间的监督检查情况和学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集体约谈会精神,寻找差距,补齐短板,既要瞪大眼睛发现新情况,又要回过头来盘点旧问题。

3、必须把“四种形态、六大纪律”具体落到实处,积极主动地开展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常态化工作,从加强思想教育、加强党性修养和师德学风建设入手,抓早抓小,从严教育,从严管理。自查报告中要包括开展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的情况。

、严明纪律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院纪委和各级党组织纪检委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各级党组织、院属各单位主动扛起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体责任,督促院系两级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到既管人管事,又管思想管作风。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督检查方案,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对发现的问题快查快处,对重要问题线索跟踪督办。

纪委办(监察室)要加强与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财务处、审计处的联动协作,组成监督检查组,形成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立体围剿“四风”的强大合力。要采取明察暗访、个别谈话、随机抽查、接受举报、查阅账目等方法开展监督检查。强化宣传,畅通渠道,鼓励师生积极参与监督。

五一端午期间,省纪委将采取不打招呼、不定路线的方式进行检查, 驻厅纪检组、高校纪工委将成立专项监督检查组,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对各高校(特别是下沉一级)监督检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院属各单位要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形成自查报告,于513日下班前,报院纪委办邮箱tygyxyjwb@163.com。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联系电话:356810135660593566090

 

太原工业学院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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