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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有的基层纪委职能定位仍纠结不清——对推进基层“三转”的调研与思考之一

发布日期:2015-08-19 浏览量:

——抓住落实主体责任“牛鼻子”整体推动“三转”和纪检体制改革

今年5月,浙江省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管理工作,正式由纪检机构移交给组织部门。消息一出,立刻引起各方热议。有人说,纪委不就是管监督的吗,为什么要退出?

“从‘三转’开始,议论就没有停歇过。”刚由浙江省台州市纪委书记调任省纪委常委的陈章永说,非但是别人,有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对职能定位也仍然纠结不清,搞不清监督执纪问责6个字落到具体工作上,都包括些什么内容,哪些工作是“自家的地”,必须干好;哪些是“人家的田”,干得再热闹也没有用。

纪委退一个,党委又增一个——

“三转”必须解决体制机制问题

在许多人眼里,纪委有权威、有地位,无论哪项工作,只要纪委上,没有拿不下来的。江苏省南京市纪委原书记龙翔曾举例说,他本人曾作为市动迁拆违治乱整破领导小组副组长,直接指挥拆除了一处面积达8万平方米、三任市委书记多次批示都没有拆掉的巨型违章建筑。浙江省绍兴县安昌镇纪委书记蒋国强也不无骄傲地说,这些年,如果不是纪委推动,农村“三资”管理不可能这么规范,以他们镇为例,这项工作使村资收入增加94.6%,每村每年平均增加100万元。

正因为这样,在许多地方,拆迁、信访等急难险重的活都是纪委书记分管。各职能部门一有重大项目,无论是不是纪委的事,都想拉上纪委参与,因为“纪委是抓人、办案的,谁敢不听招呼”。纪委不但要管村务监督委员会这样的业务,还要参与各种议事协调小组。海南省一个仅有三四十人的县纪委,参与的各式领导小组却达到220个,成了哪也离不开的“万金油”。纪检干部只“赶会”就忙得脚不沾地,时间一长,别说其他部门,就是一些纪委的同志也忘了自己究竟是干什么的。

找准职责定位、明确主业主责,正是“三转”的核心。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带头示范,清理议事协调机构111个,保留14个。到2014年底,省级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减至460个,平均14个。

据不完全统计,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工作部署,目前地市级纪委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平均从124个减至13个。从数字上看,小于中央和省级数量。但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实际情况并没有看上去那么乐观。有的地方纪委,刚退出一个机构,党委马上下文新增一个。有的地方虽然退得利索,但是,活还照样干。一位县纪委书记苦笑着说,以前干活还有个名,现在是干了白干。

明明是“人家的地”,为什么却退不出来?

有主观原因。有的纪检干部认为“自家的田”都是得罪人的事,不如种“人家的地”一团和气,容易出成绩,而且多岗位锻炼,转岗升职空间大,有利于未来发展。于是,对监督执纪问责主责消极应对,对组建各种“领导小组”乐此不疲。对此,记者采访的大部分纪检干部表示,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纪委必须发挥监督作用,履行监督职能。否则,要纪委干什么?纪检干部必须有担当精神,有“把冷板凳坐热”的劲头,敢于监督、敢于较真。如果纪检干部都不作为,如何能把管党治党、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近日,山西省纪委对“不作为”的4名派驻纪检组组长、7名高校纪委书记严肃问责,倒逼纪检干部把责任切实担当起来。

但是,许多基层纪委书记认为,议事协调机构退不出来的根本原因,是反腐败体制机制不健全。在目前双重领导体制下,一些党委主要领导干部把同级纪委矮化为党委的一个部门,于是,理所应当地把应属党委的责任、任务交由纪委“代行”。因此,“三转”不是纪委一家的事,党委不转,纪委也“转不灵”。

一些地方纪委“三转”面临的困境再次表明,体制机制问题是反腐败斗争中必须理顺的深层次问题。当下应该把基层“三转”与深化纪检体制改革整体推动,使其互相促进,互为补充,通过三个《提名考察办法》、“两为主”等措施的落地,使上级纪委的领导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进一步强化纪委行使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保障纪委更好地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

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谁都绕不过谁——

找准“三转”的肯綮

“三转”和纪检体制改革的目的都是围绕遏制不正之风和腐败蔓延势头这个目标,解决好反腐败工作责任不清、机构职能分散等问题。而它们共同面对的首要问题,就是“主体责任落实”这个“牛鼻子”。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分别有哪些内容?党章有明确规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也作出明确阐述,厘清了二者的分工。党委不但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而且是推动者、执行者,具体到工作上,则体现为管事就要管人,管人就要管思想、管作风。要通过下向上报告、上对下约谈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一级带一级。而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门机关,就要把工作重心放在对其他责任主体的监督上,不能包办或代替。

但是,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目前,一些地方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仍停留在嘴上,比如开开会、表表态,泛泛地提提要求或签个责任状,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从责任分解到检查考核,仍由同级纪委实施。原因是多方面的。在许多党委一把手看来,只有经济建设指标才是必须“抓在手上、放在心里”的大事。

事实上,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离开党委的领导,纪委的监督作用就难以发挥。没有纪委的监督,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也就难以抓住。这就是“三转”的肯綮所在。

解决这些问题要靠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靠改革,靠制度创新。在中央纪委有关部门跟踪指导下,27个省区市探索开展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向上级纪委全委会述廉述责并接受评议质询。30个省区市和89个部门、单位的党委(党组)制定了落实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多数省区市党委开展了主体责任检查考核。但是,记者在调查中也发现,一些地方实施意见以中央精神为蓝本,原则性的意见居多,具体操作办法少。而且,一些地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年部署、年年检查考核,但从没有一个党委(党组)因为责任制落实不力受到处理,各职能部门的“一岗双责”缺乏刚性约束。这种局面显然必须改变。

用好问责这个“杀手锏”——

给“牛鼻子”穿上铁环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事实证明,在目前的领导体制下,推动“三转”,必须要用问责这个“杀手锏”,倒逼“两个责任”的落实,尤其要给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穿上铁环。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明确提出,今年要强化责任追究,巩固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落实主体责任成果,推动地市一级和国有企业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

记者在调查中明显感觉到,与去年讲主体责任以开会表态居多相比,今年各地坚持“一案双查”,多在问责上发力。据不完全统计,今年13月,全国因“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1300余名领导干部被问责,其中党纪政纪处分近500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普遍加大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力度,目前全国已有19个省区市先后39次对137个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营造了积极履责、严肃问责的良好氛围。

河北省石家庄市纪委书记刘明轩认为,经过两年多的“三转”和纪检体制改革的共同推动,许多党委一把手已经开始认识并理清什么是主体责任。现在的问题是一些职能部门一把手还有认识上的偏差。因此,今年,他们在推动市委主要领导约谈职能部门一把手外,还探索建立各职能部门一把手向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并当场接受测评。有些单位一把手就因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熟悉当场被问住。但是,也正是因为被问得“红了脸、出了汗”,才使他们开始重视履行主体责任。

针对责任制考核中责任难以界定的问题,浙江省海宁市试行了免责办法倒逼责任落实。他们要求各职能部门“两个责任”主体,按照市纪委制定的“两个责任”清单,将日常履责情况,以谈话记录、讲话提纲复印件等形式向上级党委报告,并在同级纪委备案。一旦部门内党员干部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受到查处需要追责时,报告就派上了用场。经过审核,能证明责任主体已经履责尽责了,就可以免责。反之,就会成为被追责的重要依据。

在山东省烟台市,主体责任的落实有力推动了纪委“三转”。市纪委书记朱秀香介绍说,市委把“三转”置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大盘子谋划,为支持纪委调整内设机构,市委给纪委增加了7个编制,并加大了优秀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力度,去年已有17名干部得到重用。在主持召开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落实“两个责任”推进会上,市委书记孟凡利把支持纪委“三转”情况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硬性任务进行部署,并明确将这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中。党委、纪委“双轮驱动”的结果,使纪委履责水平大大提高,去年纪律审查数量同上年相比增长4倍多。

许多基层纪委书记认为,职能定位不准的关键是思想观念没转到位,特别是一些党委和纪委领导干部没有认识到“三转”对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意义。所以,推动纪委“三转”不能将眼光和思路只限于纪检监察系统内部,要放在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党内监督组织制度创新的高度来考量,与纪检体制改革整体推进,共同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最终形成全党动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良好局面。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